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党中央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决策,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坚持立德树人,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奋发成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本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班集体(毕业班除外)。
第三条“星级班集体”评比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星级班集体”评选参照各班级年终考核结果评定。班级年终考核结果分为基础项考核和拓展项考核两部分:基础项考核主要考察班级日常建设情况,包括课堂出勤、课堂氛围、遵守校规校纪和宿舍舍风四个方面;拓展项考核主要考察班级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包括学习效果、出国考试、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和党员发展五个方面。
第五条班级年终考核结果中基础项考核占比重50%,拓展项考核占比重50%,计算公式为:年终考核结果(记作Y)=基础项考核结果(记作M)*50%+拓展项考核结果(记作E)*50%。
第六条由学生会学术科技部汇总各班级基础项考核最终得分,由学院团委核定各班级拓展项综合排名。
第三章基础项考核
第七条基础项考核由各年级自查,学生会学术科技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公示,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检查与评比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各年级自管会、学生会学术科技部和生活部具体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基础项考核得分由课堂出勤得分、课堂氛围得分、遵守校纪校规得分和宿舍舍风得分四个方面构成。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课堂出勤占40分、课堂氛围占30分、遵守校纪校规占20分、宿舍舍风占10分。
第八条课堂出勤总分为40分。以各班级指纹打卡记录作为课堂表现的主要考核依据。学术科技部每周对每个班级抽查一次,如有不符以学术科技部查课结果为准,有虚报现象的班级取消评比资格。抽查形式以清点班级人数为准,查出相应班级缺勤人数即可。
班级学生无故旷课一学时扣1分/人次,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按旷课一学时处理。课堂出勤总分扣完为止。
第九条对抽查出勤情况时正常使用手机保管袋的班级每次额外奖励2分;存在玩手机、睡觉等情况的,核实所在班级后扣除班级总分1分/人次。
第十条遵守校纪校规总分为20分。由学术科技部配合辅导员老师进行分数统计,按以下处分和人次扣分,总分扣完为止。
1.通报批评扣1分/人次
2.警告扣2分/人次;
3.严重警告扣3分/人次;
4.记过扣5分/人次;
5.留校察看扣7分/人次;
6.开除学籍扣10分/人次;
第十一条宿舍舍风总分为10分。由学生会生活部配合各年级自管会进行分数统计,同时每周对各班级宿舍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次。检查内容如下:
1.宿舍中的违章电器使用情况,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予以没收,并扣1分/人次;
2.自习时间内在宿舍里上网、看影视剧、玩电脑游戏、打牌等与学习无关或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扣1分/人次;如合班宿舍违规,扣违规个人所在班级分数。(自习分两种:一是周一至周五白天无课时间的自习,简称为“日自习”,二是除周五、周六晚以外的“晚自习”。“日自习”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晚自习时间:晚上7:00—9:30。)
3.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一次扣2分/人次;
4.严禁宿舍内吸烟,如有违反扣除3分/人次。除检查时现场发现吸烟情况外,如在宿舍发现烟头或烟盒(包括阳台、卫生间),视同吸烟处理。不能确认具体吸烟者的,宿舍所有成员全部扣分。
5.宿舍禁止存放管制刀具,发现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予以没收,并扣1分/人次。
6.禁止在阳台堆放易燃杂物,包括快递盒、纸盒、塑料袋等,如有发现扣除宿舍全体成员扣除1分/人次。
7.将宿舍卫生情况纳入考察标准,各年级根据自身情况酌情扣分。
8.宿舍舍风总分扣完为止。
第四章拓展项考核
第十二条拓展项考核包括五项内容:学习效果(含班级成员及格率、成绩优良率、CET4\CET6通过率)、出国情况(含出国考试及各类交流项目)、创新创业(含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创业)、志愿服务、党员发展情况。考核办法如下:
1.学习效果考核由学生会学术科技部参照各班级成员及格率、各班级成绩优良率、各班级CET4\CET6通过率,给定各班级考核等级;出国考试情况考核由社团联合会参照各班级参加出国考试和出国交流项目情况,给定各班级考核等级;创新创业情况考核由创新协会参照各班级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参加学科竞赛情况、创业情况,给定各班级考核等级;志愿服务活动考核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参照各班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达标情况、班级同学获评志愿服务荣誉情况,给定各班级考核等级;党员发展情况考核由党员工作站参照各班级上一学年新发展及转正党员情况,给定各班级考核等级。
各拓展项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考核等级为A的班级不超过20%,考核等级为B的班级不超过30%,考核等级为C的不超过40%。
2.由学院团委参考各分项评定等级给出各班级拓展项综合排名。
第五章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星级班集体”每学年评比一次,分为班级自评、基础项考核评比、拓展项评比、学院审定四项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班级自评:每学年末,以专业班为单位,各班班委会根据本办法规定,认真填写《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星级班集体”评比登记表》(详见附件1),报各年级辅导员。
2.基础项考核:基础项考核得分每月评比一次,由学术科技部根据各班级每月得分情况进行排序,排名第1的班级得20分,其余各班级按排名顺序依次递减1分;年终评比时,将班级每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该班级基础项考核项最终得分。
3.拓展项考核:由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创新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党员工作站分别对各班级学习情况、出国情况、创新创业情况、志愿服务情况、党员发展情况进行考评并给定考评等级;学院团委根据学生组织评定的各拓展项等级,以年级为单位综合评审确定拓展项各班级排序。
4.学院审定:学院团委按照评比办法,综合考量基础项考核结果和拓展项考核结果,审定获奖的班级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第十四条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1.“星级班集体”共分为“五星级班集体”、“四星级班集体”、“三星级班集体”、“二星级班集体”、“一星级班集体”五个等级。
2.根据年终评比考核情况对各班级进行排名,第1名的班级获评“五星级班集体”,给予5000元的奖励经费;第2-3名获评“四星级班集体”,每班给予3000元的奖励经费;第4-8名获评“三星级班集体”,每班给予1000元的奖励经费;最后两名的班级为“一星级班集体”,其余各班为“二星级班集体”,“一星级班集体”、“二星级班集体”均无奖励经费。奖励经费主要用于班集体建设。
第十五条在年终“星级班集体”评比中,获评“五星级班集体”荣誉班级的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额外加发展素质分3分,其他班委加2分,非班级干部同学加1分;获评“四星级班集体”荣誉班级的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额外加发展素质分2分,其他同学加1分;获评“三星级班集体”荣誉的班级所有同学额外加发展素质分1分。
各年级年终“星级班集体”评比考核结果中,被评为“一星级班集体”的班级学生干部在年终干部评优考核时,考核等级最高为“合格”。
第十六条评比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该班级评比资格,同时取消班级学生干部的评优资格,并在学院进行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参评班级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团委提出意见。学院团委应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星级班集体”评比登记表.doc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