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激励和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教师和学生(团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土木学院院长奖励金管理条例》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8年“院长奖励金”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与标准
院长奖励金分为院长特别奖励金和院长特别奖学金两种。其中,
特别奖励金:一等1名,奖励8000元;二等1名,奖励5000元。
特别奖学金:一等1名,奖励4000元;二等1名,奖励2000元。
二、评选范围
院长特别奖励金主要用于奖励上一年度内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或荣誉,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在职教职工。
院长特别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上一年度内在科技创新、公益志愿、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在籍学生(含学生团队)。
三、评选条件
(一)院长特别奖励金的评选条件:
1.无违法违纪违规和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评选年度工作考核优秀。
3.取得省级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或荣誉。
4.热心学院公益工作,积极参与人才培养。
(二)院长特别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秀,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综合素质高。
3.学习成绩优秀,在专业(方向)名列前茅。
4.在科技创新、公益志愿、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4月11日—4月29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学生(团队)分别将书面申请材料和支撑材料提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初审阶段:5月13日—5月20日。学院院长奖励金评审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
(三)终审和公示阶段:5月22日—5月2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候选人名单,确定最终名单后进行公示。
(四)表彰阶段:6月1日。在土木工程学科110年庆典大会上,对获奖的师生进行表彰奖励。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一 中国矿业大学土木学院院长特别奖励金申请表.docx
附件二 中国矿业大学土木学院院长特别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