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各部门、2017级全体学生:
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学院定于4月上旬进行2017级大类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大类分流工作遵守学校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各相关系所主任为成员的学院大类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主任: 叶继红吕恒林
副主任:王文顺张庆春
委员: 高峰袁广林 东兆星 李元海
崔振东 赵光思 周建亮 黄建恩
二、涉及对象
学院2017级全体学生。
三、工作流程
1.土木类的学生可分流到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考虑师资和资源配置现状,工程管理专业最多接收2个班60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最多接收2个班70人。土木类每个学生必须填报3个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当出现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最高限额人数时,按照 “志愿优先,成绩其次”的原则择优录取,排序成绩取第一学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2.力学类的学生分流到工程力学专业。
3.不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志愿者,视为放弃填报权利,由学院统一进行调配。
4.学籍异动的学生,直接分流到学籍异动前所在专业。
5.其他学校规定的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四、时间安排
1.选报志愿:2018年4月2日—4月3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数据汇总。
2.名单公示:2018年4月4日—4月6日。
五、专业分配
经学院研究决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大类名称 |
土木类 |
力学类 |
专业名称 |
土木工程 |
工程管理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工程力学 |
人数 |
不限(12) |
≤60 |
≤70(3) |
91(3) |
备注:括号内人数为学籍异动、自主招生、留学生等特殊情况学生在该专业的人数。
六、其他说明
1.土木工程专业在二年级末还将进行分课组。
2.未尽事宜由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大类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2017级大类分流志愿申报表.xls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