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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4     点击数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部将于8-9月组织专家对高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抽查,为做好接受现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日常组织,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凡涉及实验室的二级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安全的相关场所。

二、工作内容

1.各有关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分布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并编写自查报告(参照附件2模板),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附表)。

2.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结合前期实验用房基础信息数据填报情况,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审核确定安全风险类别与等级,详细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明细汇总表》(附件3),并制定好风险防范措施。

3.各有关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附件4)归档工作。学校将于7月15-17日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专项检查。

三、材料报送

《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自查报告》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明细汇总表》纸质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7月15日12:00前报送至行健楼A314,电子版发至邮箱sbcsafety@cumt.edu.cn。

联系人:许婵婵,联系电话:83590983。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模板)

3.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明细汇总表

4. 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土木_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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